男女主角分别是鲁迅武大郎的女频言情小说《伴我半生:一个人的微阅读后续+全文》,由网络作家“侯德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在我的阅读范围之内,还没有发现哪位中国当代作家比汪曾祺先生更看重小说的语言问题。他在《小说笔谈》一文中,用了一个小节的篇幅专门谈论小说语言的“叙事与抒情”。他说:“现在的年轻人写小说是有点爱发议论。夹叙夹议,或者离开故事单独抒情。这种议论和抒情有时是可有可无的。”他说:“一件事可以这样叙述,也可以那样叙述。怎样叙述,都有倾向性。”他说,倾向性不需要“特别地说出”。怎样表现倾向性呢?“中国古语说得好:字里行间。”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先生还告诉我们,一个小说家,要懂得“在叙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笔触叙事”。让我们一起阅读汪曾祺先生的微型小说名作《陈小手》。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
《伴我半生:一个人的微阅读后续+全文》精彩片段
在我的阅读范围之内,还没有发现哪位中国当代作家比汪曾祺先生更看重小说的语言问题。他在《小说笔谈》一文中,用了一个小节的篇幅专门谈论小说语言的“叙事与抒情”。他说:“现在的年轻人写小说是有点爱发议论。夹叙夹议,或者离开故事单独抒情。这种议论和抒情有时是可有可无的。”他说:“一件事可以这样叙述,也可以那样叙述。怎样叙述,都有倾向性。”他说,倾向性不需要“特别地说出”。怎样表现倾向性呢?“中国古语说得好:字里行间。”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先生还告诉我们,一个小说家,要懂得“在叙事中抒情,用抒情的笔触叙事”。
让我们一起阅读汪曾祺先生的微型小说名作《陈小手》。
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
在这段叙述之中,我看见汪曾祺先生向陈小手投去的是一缕赞赏的目光。“看也不看”,暗示了陈小手不是一个唯利是图的人。汪曾祺先生赞赏的正是陈小手的豁达。接下来一句,“陈小手活人多矣”。除了加大赞赏的浓度之外,汪曾祺先生在这里还预先表达了对陈小手不幸身亡的惋惜与同情,也预先表示了对“团长”骄横跋扈草菅人命的愤恨。
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括号里的一句“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意味深长,它表达了汪曾祺先生对“团长”的冷漠,到了“弄不出来”,“杀猪也似的乱叫”,作者的情感渐渐从冷漠上升到厌恶的程度。然而叙述还在延伸: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
“脂油”和“掏”是厌恶的继续,也是作者倾向性的继续。汪曾祺先生没有对“团长”和“团长太太”发表一个字的议论,但他的主体情绪已经毫无保留地抒发出来了。他是怎样抒情的呢?—“字里行间”。
《陈小手》完成了汪曾祺先生“叙事与抒情”理论的实践阐述,为我们指出了小说语言的方向。这是一笔永恒的文学遗产,可以让每一个有志于文学创作的人享用终生。
汪曾祺先生在谈到微型小说的时候曾经说过,微型小说“要做到字字珠玑,宣纸过墨不能易之,一个字不能改”。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境界。我终于认识到,微型小说应该是小说中的绝句,微型小说作家必须像唐人写绝句一样去锤炼作品语言才行。这是拯救微型小说唯一的途径。
我的朋友王海椿对汪曾祺先生的作品也情有独钟。他对我说:“汪曾祺写得从从容容,初读似乎平淡,细细品味之后,不禁拍案叫绝:有味!”
能说出这样一番话的人,他身上一定饱含着优秀作家所特有的品质。王海椿后来果然成为一个优秀的微型小说作家,他以《雪画》《大玩家》《大家子弟》等诸多优秀作品而闻名全国。
有志于微型小说创作的文学爱好者,甚至包括一些当红的微型小说作家,都应该好好学习汪曾祺先生的小说语言。写到老,学到老,直到自己笔下的作品“字字珠玑,宣纸过墨不能易之”。
延伸阅读:
陈小手
汪曾祺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须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一位出名的男性的妇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则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
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子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了产房。过了一会儿(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洗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来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口。团长拿出20块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20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手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日他奶奶!”团长觉得怪委屈。
鲁迅的微型小说《一件小事》,我怎么看,都觉得是另类。是鲁迅小说中的另类。其中有让人生疑的人性亮点,也有硌人眼球的自我反省,看起来特别不像出自鲁迅之手。我这样说,理由有两个:其一,鲁迅作品中的人性亮点,极少见;其二,鲁迅的自“我”反省,哪怕是虚拟的自“我”反省,也极少见。
《一件小事》的亮点,聚焦在人力车夫身上,也就是当年所说的“普罗大众”身上,用现在的话说,是在“低端人群”身上。而主动反省的那个“我”,则是有钱阶层,属于穿得起皮袍的高端人群。你瞅瞅这里边,是不是有点阶级的意味?
故事简单到疑似一篇中学生记叙文的模样。
民国六年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一个穿皮袍的人,出门叫了人力车,赶往“S门”。途中,一个穿着破烂、头发花白的老女人,“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让开道,老女人的破棉背心没系扣,兜到车把上,被拽倒了。是“慢慢地倒了”。
皮袍客料定老女人没有受伤。老女人却对车夫说:“我摔坏了。”
皮袍客心说:“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
车夫却是“毫不踌躇”,搀着老女人,往“巡警分驻所”走去。那个分驻所,大约等于交通支队之类的单位吧。
就在这时,皮袍客看着车夫和老女人远去的背影,脑子里突然开始打雷,精神境界咔嚓咔嚓地逐渐升华起来:他竟然看见车夫的背影越走越高大,“须仰视才见”,同时还感觉到有一股力量向他压榨下来,要“榨”出他藏在皮袍下面的那个“小”。
好,故事就讲到这里。其实我不讲,大家也都熟悉,都在初中语文课本上“学”过嘛。
现在我们回头,用理性,把故事情节再捋一遍,看看能捋出什么东西。
我捋了一下,很快捋出一些疑点。
其一:老女人“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这行为,不就是近年来屡屡发生的碰瓷吗?
其二:我跟皮袍客想的一样,慢慢倒下,怎么会摔坏?碰瓷才会说“摔坏”对不对?
其三:按常情常理,验证老女人是不是真摔坏了,或者打算给她治疗,都应该送她去医院,干吗要送交通支队?车夫的行为,有悖于常情常理。
其四:车夫把顾客扔在道上,连句客气话都不说,是不是不近人情?
其五:为什么是巡警出来告诉皮袍客,说车夫不能拉他?车夫自己不出来,是被老女人揪住不放还是怎么?嗯?
我使出很大力气,想找到让皮袍客脑子里打雷的前因。可惜找不到。使劲找也找不到。为什么要打雷?很奇怪嘛,像车夫不送老女人去医院一样奇怪。
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皮袍客之腹。没法子。老侯的精神境界就这么矮,比武大郎还矮,怎么提,都提不上来。
说起来,还是人家皮袍客更让人心热,“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圆”,让巡警转交车夫。这个细节,是鲁迅刻意要让我们看到,打雷不能白打,皮袍客的灵魂深处已经发生了革命。
有人说《一件小事》是一篇“幼稚的记叙文”。你咂摸咂摸,这话是不是有点道理?
《鲁迅年谱长编:1881—1921(第一卷)》记载,《一件小事》发表于1919年12月1日《晨报·周年纪念增刊》。收入小说集《呐喊》时,鲁迅在篇末误记为1920年7月20日。这个错误,一直错到现在。鲁迅的错,谁都“不舍得”纠正,说起来也是比较奇怪。
我特别想说的是,鲁迅的小说,在《一件小事》前后,都以揭示人性的阴暗为己任。无论是《孔乙己》《药》,还是《故乡》《阿Q正传》《祝福》,都一样。连曾经那么诗意的少年玩伴闰土,成年后也被奴性所束缚。“豆腐西施”杨二嫂更惨,浑身都是流氓性。
鲁迅不会看你是底层,是草根,是“低端人群”,就放过你身上的劣根性。他才不会,他是“一个都不饶恕”的人。毕飞宇说得好,鲁迅他阴,他刚,他冷,他的小说,肩负着“启蒙”的伟大使命。
可鲁迅偏偏把一抹阳光打在人力车夫的背影上,甚至不惜跟生活逻辑对立,执拗地把思维正常的皮袍客,弄得很“小”。
鲁迅在《一件小事》的结尾段落,说“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像他小时候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都忘了。唯独发生在“民国六年”的这件小事,“总是浮在”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想忘也忘不掉。
看来鲁迅是受到了某种刺激。“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借他本人的话说:“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
鲁迅果然是受了刺激,对穿皮袍的高端人群感到失望,一念之差,才有了这篇让后人反复误读的作品。
我注意到百度百科对《一件小事》的过分解读:“一般人只会把它看作是一曲人力车夫正直无私品德的颂歌,而不会将之上升到赞扬劳动人民,提倡知识分子必须向劳动人民学习”的精神高度。
你瞅瞅人家百度百科说得多好,跟我们当年中学语文教学中的“标准答案”几乎一模一样。
延伸阅读:
一件小事
鲁迅
我从乡下跑到京城里,一转眼已经六年了。其间耳闻目睹的所谓国家大事,算起来也很不少;但在我心里,都不留什么痕迹,倘要我寻出这些事的影响来说,便只是增长了我的坏脾气,—老实说,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却于我有意义,将我从坏脾气里拖开,使我至今忘记不得。
这是民国六年的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我因为生计关系,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几乎遇不见人,好不容易才雇定了一辆人力车,教他拉到S门去。不一会,北风小了,路上浮尘早已刮净,剩下一条洁白的大道来,车夫也跑得更快。刚近S门,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个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伊从马路边上突然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已经让开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没有上扣,微风吹着,向外展开,所以终于兜着车把。幸而车夫早有点停步,否则伊定要栽一个大斤斗,跌到头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车夫便也立住脚。我料定这老女人并没有伤,又没有别人看见,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误了我的路。
我便对他说:“没有什么的。走你的罢!”
车夫毫不理会,—或者并没有听到,—却放下车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搀着臂膊立定,问伊说:
“你怎么啦?”
“我摔坏了。”
我想,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车夫多事,也正是自讨苦吃,现在你自己想法去。
车夫听了这老女人的话,却毫不踌躇,仍然搀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地向前走。我有些诧异,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驻所,大风之后,外面也不见人。这车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门走去。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霎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地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我的活力这时大约有些凝滞了,坐着没有动,也没有想,直到看见分驻所里走出一个巡警,才下了车。
巡警走近我说:“你自己雇车罢,他不能拉你了。”
我没有思索地从外套袋里抓出一大把铜圆,交给巡警,说:“请你给他……”
风全住了,路上还很静。我走着,一面想,几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搁起,这一大把铜圆又是什么意思?奖他么?我还能裁判车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熬了苦痛,努力地要想到我自己。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新,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还有瘦弱的何立伟。他的话软而缓,还常像毛主席教导的用手势加强语势。他爱谈沈从文,爱谈细节而不是观念……我想,他应该住在一条石板路的尽头,门前有着青苔。他该住有院子的平房,最好临着浅水。阳光由树叶筛过,抖落在院中的石凳上。他的生活里要一点老酒,有把蒲扇。”
这是陈村为何立伟画下的一幅精神肖像。我喜欢这幅肖像。我认为像何立伟这样的作家,是应该写出一些好作品的。
何立伟果然写出了一些好作品,比如,短篇小说《白色鸟》,微型小说《洗澡》。
我喜欢看何立伟的《洗澡》。
“老何下班回家,迈着比肋下的公文包更为沉重的步子,走在拥挤的人群里”。从“老何”身上,我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当然也看见了何立伟的影子。“一张张都市的疲惫的脸”,随着红绿灯的交替闪烁,“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必须每时每刻面对这样的生活。而这种面对,的确,“多么叫人无可奈何啊”。
何立伟在这里表达的是一个生活在都市里的人对自然的向往。脚下的柏油路,散发不出泥土的芳香。名与利的争夺,人情的冷漠,这些情感的沙尘暴肆虐得太久了,让我们每个人的心灵都蒙满尘埃。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给自己的心灵洗一次澡呢?
“老何”是幸运的。从一首柔和明丽的钢琴曲中,他“想到了春天的原野,山间的绿树,明净的溪涧和婉转的鸟鸣”,而且从中享受到“自然和生命的美丽的呼吸与盎然的诗意”。
然而“老何”又是不被人理解的。“你说什么,嗯?洗澡?嗯?那个鬼地方有个澡堂子吗?嗯?老婆同志”的一声现实主义的怒喝,让善于幻想的“老何”只能忍气吞声地走上实际生活的堤岸,让心灵乖乖地穿上都市人的衣裳。他的无奈会有多深呢?
何立伟用他细腻的笔墨向我们传达了一种淡淡的哀愁。他从一件貌似平淡的生活小事中看到了心灵与心灵之间强烈的对抗。这是一种真正的眼光。发现,不断地发现,是每一位作家与生俱来的使命。当代作家身上最缺乏的,正是这种使命感。
何立伟很欣赏废名。废名说过:“我写小说同唐人写绝句一样。”何立伟也是用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的。这样的作家让人信服,也让我们敬佩。比这更重要的,是他们为我们树立了写作态度上的榜样。
很多年来,我都把阿成看作是文学上的老师。2006年10月初,还曾陪他沿辽东半岛的海滨溜达了几天,借机当面聆听他对小说的见解。他的见解,修正了我的颇多误解。话犹在耳,至今不忘。
不过在这里,为了行文的简洁,我得叫他,阿成。
先不说阿成,先说别人。这也是阿成小说所惯用的叙述方式。貌似东拉西扯,不知不觉,就扯到妙处。
先说作家刀尔登。刀尔登在一篇文章中说,倘若一个初中生,每天只有半小时左右自由阅读时间,他要给他推荐什么书呢?他说他“只会推荐文学书以及细节丰富的历史书”。原因是,“只有一种知识,接触得越早越好,那就是对人类社会、人类行为的丰富性的认知,而我想不出有比文学书和特定种类的历史书更好的教材了”。
“人类行为的丰富性”,小说的存在理由,就在于此。
以前我更看重随笔,读与写,都看重。在我看来,随笔提供了人类思想的多样性。
此刻,我便是借助“思想的多样性”来谈论“行为的丰富性”。
现在我觉得,随笔重要,小说也重要。
特别是阿成的小说,在我眼里,比别人的小说更重要一些。不瞒诸位,最近我重读他的小说集《安重根击毙伊藤博文》,获益颇多,思维的竹篮里,又增添了一大捧麦穗。
阿成有时喜欢在小说里谈论小说。短篇小说《漏水》里有这样的说辞:小说就是研究人类的灵魂,艺术地展示人类灵魂和人类灵魂的历史。
说得好。
这就出现一个问题,“人类行为”与“人类灵魂”是什么关系?
我觉得是一回事。行为是人的外相,灵魂是人的内在。有什么样的内在,就有什么样的外相。内在决定外相,灵魂支配行为。
好了,现在该说正题了。再不说,即便是最爱扯也最能扯的阿成,大概也忍受不了。
阿成调配文字和拿捏细节的功夫,是高手中的高手,但我今天不想说这些。我只想说说灵魂,说说灵魂的丰富性和可能性,尤其是可能性。
灵魂的丰富性,是由许许多多“独特的这一个”所组成。阿成以往的作品,足以成为丰富性的注脚。《虚构的生活》所包含的三篇微型小说,当然也是丰富性的组成部分,但我更看重蕴含在其中的可能性。用阿成自己的话说,他“写了一种生活中的可能,一种灵魂的真实”(引自阿成与大年的对话录《灵魂记录者》)。
《我一般不经常坐出租车》,写两个边缘人在出租车上聊天。“我”以唾沫星子为颜料,以彩票为笔,给出租车司机画了一个八百万的大馅饼。然后,司机的生活开始紊乱。有了八百万以后,该怎么办呢?老婆即便不换,也总得有个情人吧?指定得有。此外还要换房子,买车,旅游。旅游不能总在国内,还得出国转转。还必须带上情人一起去,“要不咋整,哭叽尿嚎的”。谁知一不小心,情人怀孕了。怀孕是个麻烦。等把这麻烦像竹笋一样一层层剥到最后,司机竟被法庭判了三年强奸罪。司机害怕了,高低不要那八百万,觉得还是开出租车好。同样是开出租车,现在跟以前不一样,现在有了满胸膛的幸福感。这貌似荒诞的演绎,其实每一步都不违背生活逻辑。
《我下礼拜再来》,也是“重要的人生一课”。“我”被自己的臆想吓坏了。“我”本来活得好好的,但在经历了一块钱活一天的臆想和残酷地“假设自己连一块钱的生活费都没有了”之后,立马生出向舅舅借钱的冲动。这冲动看似突兀,却有现实的支撑,工厂只给“我”开六成工资嘛,要是降到四成呢,要是……于是去了舅舅家,“多了我也不借,就借一万块钱”。不料舅舅不肯,说只能借十块。看“我”表情奇怪,舅舅赶紧开导“我”一番。他说你的姨和舅加起来一共七个,你每人借十块,一周借一次,如此这般,“日子就好过了”。舅舅说得有道理没有?我觉得有。这篇作品在黑色幽默之下,在戏谑的叙事口吻之下,凸现了很强的象征意味和寓言意味,它指向了一种不可预测的未来和对未来的恐惧。
与大标题重名的《虚构的生活》,在荒诞的路上似乎走得更远。一男一女到公园的松树林里约会。(说到约会,阿成一下子把话题荡开。他让一对年轻男女对坐在咖啡厅或茶厅里,在咖啡和甜点的滋补下,谈天气,谈音乐,谈绘画,还要谈谈阿成的小说。这一桥段,阿成津津有味写了接近四百字。删掉可不可以?可以。但留着更好,读来更有滋味。汪曾祺先生说,“善写闲文,斯为作手”,信夫?)说好了傍晚七点到,但女的没来。男的死心眼,一直等下去,没想到等来两个打劫的。男的谎称没钱,结果被剥了衣服。打劫的刚走,跟男人约会的女人就出现了,她也被剥了衣服,只剩裤头和乳罩。你说这俩人怎么这么倒霉啊。好在结局不赖,“后来我们两个手牵着手离开了公园”,男的甚至还想对女的说“我爱你”。
我遇到过一些喜欢追问“意义”的读者。我被他们问得头大。小说非得有意义吗?当然可以有。不过也可以不那么明显地有,甚至可以没有。我固执地以为,只要能写出灵魂的丰富性和可能性,便是杰作,就像阿成这样。
贾大山的《莲池老人》让我有了一种恋爱般的感觉。
我爱的是莲池老人幽默达观的处世哲学。我爱的是贾大山流畅自如像山泉一样清凉明净的语言品质。我爱这篇作品中疏朗散淡的禅机和自然情趣。
现实的人生境况,古典的诗意,在《莲池老人》中和睦共处。
莲池老人在小说中的“亮相”,是一幅意境悠远的中国传统山水画。不是工笔,是小写意:
寺院的山门殿宇早坍塌了,留得几处石碑,几棵松树,那些松树又高又秃,树顶上蟠着几枝墨绿,气象苍古;寺院的西南两面是个池塘,清清的水面上,有鸭,有鹅,有荷;池塘南岸的一块石头上,常有一位老人抱膝而坐,也像是这里的一个景物似的。
随着叙述的伸展,我很快又看到了一幅田园风情图:
他又在自己的院里,种了一畦白菜,一畦萝卜,栽了一沟大葱。除了收拾菜畦子,天天坐在池边的石头上,看天上的鸽子,看水中的荷叶……
汪曾祺在《晚饭花集》自序中说:“我写的人物都……是我每天要看的一幅画。这些画幅吸引着我,使我对生活产生兴趣,使我的心柔软而充实。”两位著名作家的创作手法在这里不期而遇。我们从这种不期而遇中悟到了什么?
我相信,贾大山在塑造莲池老人这个小说人物的时候,他的内心也一定“柔软而充实”。
莲池老人负责看护寺院里的钟楼,每月从文物所领取四元钱的补助。这点钱实在微不足道,但他好像对此并无怨言,把“一畦白菜,一畦萝卜”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也许,真的是池塘边的清风明月、水气荷香给了他一种非同凡响的“功夫”。这种“功夫”让他看破尘嚣,知足常乐。在买电视的问题上,在“抢占宅基地”的问题上,他的一言一行,都让我们忍俊不禁,但又不能不赞同他的观点和做法。这是一个真正理解了生活又懂得怎样生活的人。
我希望生活中能多一些莲池老人,这样的人多了,我们的生活就会少一些浮躁;我希望文坛上能多一些贾大山,这样的作家多了,我们的文学就会多一些纯真。
老作家孙犁说贾大山的作品“是一方净土……是作家一片慈悲心向他的信男信女施洒甘霖”。这无疑是一句真知灼见。
我敬佩莲池老人。我更敬佩贾大山。
反复阅读《莲池老人》,使我确信:有一种作品,需要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欣赏,品味。反复阅读《莲池老人》,同时也使我确信:有一种作家,需要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向他表达由衷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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