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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版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

努力的菜鸟 著

现代都市连载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咔嚓”一声,野兔...

主角:胡从高顺   更新:2025-01-09 17: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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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完结版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咔嚓”一声,野兔...

《完结版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精彩片段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

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

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

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

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咔嚓”一声,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直接毙命。

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

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拼命的吮吸起来。

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着这个方式,硬生生的撑了下来。

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他才放下了野兔,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

不过忽然,他就停住了动作,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

“嗯?”

他耳朵微微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大约在几百米外,有一队人走了过来,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

“人!”

终于看到人了,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来,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

很快,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

“你是什么人!”对方冷声喝问,是北方方言,还能听懂,不过敌意十分强烈。

他也愣住了,对面的的确是人,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

他已经数过,对面一共有14个人,11个男人,3个女人,其中,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面黄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但是如今的社会,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

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行为艺术?

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一手指长?而且还用弓箭,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

另外一点就是,他这个地方很奇怪,他连续找了好几天,走了上百公里,竟然没见到一个人,没见到一条公路,和蒙古包,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到处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他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是汉人!不是匈奴鞑子!那就好!”

对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汉人?匈奴鞑子?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

他能看得出,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就是那个中年汉子,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爷,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诉我你们什么人,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直接就跑了过来,直接就自报家门:“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他们冲进了城里,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呜呜!”

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鞑子劫掠?杀汉人?这……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

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面色缓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这位兄台,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你这样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里有大军守护,有飞将军镇守,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但还是太危险了!再说晚上还有狼群,万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问道:“年轻人,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儿胡从,字运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

“高顺!公子好名字!”胡从夸赞道。

高顺都无语了,这名字还好?

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随便取的,说是顺口!

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等醒来,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烂。

上身基本全部毁坏,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

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

关键是,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全身脱力严重,比较虚弱。

还好,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至少,还活着。

朔方、九原,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听说过,可是他感觉很荒谬。

如果对照现代地图,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都在内蒙古境内,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简直让人眩晕,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给我吃点肉吗?”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再次开口问道。

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

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

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

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

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笑道:“兄台既然会射箭,随便用就是!”

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

弓制作的很粗糙,不过,力道很强,弓弦用马鬃制成,凑合能用。

高顺抽出一支箭,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看到这一幕,果断低头,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高顺也皱眉,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箭支就钻地了。

继续!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

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弹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会用,准头太差,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

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

就这样连续四次,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强劲很多。

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简直飞速!

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小河边,总会有很多猎物的。

时间不长,他就再次回来了,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兄台,你……简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

满眼碧绿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匈奴鞑子、飞将军、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


火已经生起,在一个临时挖出来的土坑里燃烧着,上面架着一个瓦罐,里面有被处理过切碎了的兔子肉,已经能闻到肉香。

“高公子回来了啊!”胡从开口问候,称呼都变了,他的态度已经变的有些尊敬了,因为之前高顺练箭的情形他们也是看在眼里的,就算不懂也看出来高顺的进步是多么巨大,毕竟连黑娃都已经极为尊敬了,这足以说明问题。

高顺笑笑将手上的兔子交给阿福去料理,也将弓箭还给黑娃,略有歉意道:“抱歉,刚才有一支箭被损坏了!”

黑娃连连摆手道:“不打紧,高兄客气了,一支箭而已,回头我再做些就是了。”

高顺大大方让众人都感觉很亲近,在这种缺少食物的情况下,他一连送出了两只兔子跟大家一起吃,这简直就是救命之恩。

就算用的是黑娃的弓箭,那也是人家跟黑娃两个人的交情,可不是跟所有人的。

毕竟谁也不欠谁的,危难时候能帮一把,那就是大恩。

一顿饭吃完,大家都熟络了不少,高顺也了解了这些人的大致情况。

那个借给他弓箭的叫黑娃,27岁,是个猎户,穷苦人家的孩子,家人早死光了。

旁边的那个同样带了一把刀的少年,是他的堂弟,叫阿福,两人出去打猎,结果家人这次死光了,他们躲过了一劫,最后两人杀了三个匈奴兵,一起救下了这十二个人。

胡从是一个酒楼的账房,今年42岁,但看起来像60岁,那两个小孩子是兄妹两个,男孩叫小六,女孩叫小七,父亲是朔方城里的一个什长,被匈奴人杀了,都是黑娃他们从城里逃出来时顺手带上的。

至于其他人,都是凑巧被黑娃两人救的,不然只怕也死了。

另外,高顺从胡从口中得到一个让他震撼莫名的消息:现在是中平四年,黄巾军刚刚被灭一年多时间。

汉朝末年!

高顺被雷的外焦里嫩,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他竟然来到了汉朝末年,历史上一个即将开始的精彩纷呈,瑰丽壮阔,英雄辈出,但却异常凶险的三国时代。

他曾今的职业素养让他很快保持了镇定,给自己编造了一个在一个山上跟着师父修行的孤儿,不过师父刚刚过世了,他也就想要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这个理由倒是没让人怀疑什么,他继续打探消息。

“胡老,你们说的九原城里有飞将军镇守,匈奴人不敢gongzi前来造次,那这飞将军到底是谁啊?”

高顺刚刚已经说了他没外出过,胡从也不意外,解释起来,顿时豪气顿生:“飞将军,姓吕名布,字奉先,武艺高强无人能敌,手上一杆方天画戟出神入化,直杀的匈奴鞑子抱头鼠窜,尸横遍野,只要听到他的名号,匈奴鞑子就没有不怕的。因此,九原城根本没有匈奴鞑子敢去骚扰。”

高顺再次震惊,他竟然听到了一代战神吕布的名字,活的!

记忆里的《三国演义》上面的片段和上学时学到的那些历史资料开始慢慢跟自己眼前的现实重合,他竟然要见到吕布了。

作为一个军人,吕布的威猛和睥睨天下的那种威势自然也是他的追求。

休息了大约两个小时时间,众人体力上恢复不少,胡从看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快些上路,早一日赶到九原城,就早一些安全了。”

众人上路,草原上没有路,众人只有根据大致的方向向东走,这让高顺心头酸涩,这个时代的人还真是苦啊,这么赶路,搞不好迷路了都不知道。

不过,如今有了他在,至少不会走错。

一下午时间,众人才走了不到十五里路,眼看天色渐暗,众人于是找了一个土坡下,准备过夜。

不过他倒是开了眼界了,为了挡风沙,黑娃和阿福用武器在土里挖了一个坑,人躲进去,可以避免被夜间的猎食者发现,避免发生危险。

高顺也照做,给自己挖了一个,试了试,除了泥土潮湿一些,的确很适合躲藏。

等众人安顿好,天色已经暗淡,草原上的风呼呼的吹过,带起一阵呼哨声。

有夜鸟啼鸣,还有远远传来的狼嚎,在空旷的原野上肆意飘荡。

就这样过了一夜,天色微亮,高顺就被一阵动静惊动,泥土里传来剧烈的轰鸣声。

高顺赶紧爬上土坡查看,只见远处草原上一队骑兵冲锋而过,迅疾如风,马蹄踏的草原都在轰鸣作响!

“啊,这是匈奴鞑子!”黑娃的声音在后面响起。

高顺仔细看过去,果然,这些人的穿着跟眼前这些人的服饰相差很多,手上都带着弯刀,他们的骑术都很好,一边骑马还一边嚎叫,如同一群野狼。

黑娃低声怒骂道:“这帮龟孙子,肯定又是去哪里杀人了,你看他们的马上都挂着人头,那是他们的战利品!”

听到这话,高顺赶紧再看,的确是人头,很多还偶尔飘飞出一滴殷红的鲜血!

看到这里,高顺陡然胸中燃起一股怒火,他想要杀人。

他曾今是就是战士,并不缺乏杀人技能,但,那都是杀一些敌人和罪犯,就算之前听说了匈奴鞑子劫掠的事情的时候,也,没多少怒气,因为他总是当做历史故事来看的。

可是现在,他有些忍受不住了。

不过,他很清楚,这些人都骑着马,速度很快,他根本追不上。

而且,他如今也不能让这些人发现,不然面对这些人,用冷兵器作战,他必死无疑。

忍!

他们趴在草丛里,看着那些匈奴兵急速远去,然后赶紧启程赶路,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走出三四里的时候,太阳已经升了起来,温度也升高了不少,至少感觉不到凉了。

“你看那边!又有匈奴人来了!”黑娃忽然指着一个方向说道。

黑娃指的是南方,地平线上,一团黑影慢慢向这边过来,但速度不快,似乎都在步行!

只能先藏起来了,被发现了可能就是全军覆没。

办法很简单,挖坑!

挖一个浅浅的坑,自己趴进去,有荒草遮蔽,很不容易被发现。

不过高顺却一直注意着这队匈奴人动静,然而,等这队匈奴人来到一里外的时候,他却是陡然血气上涌。

难怪这些家伙都走的慢,原来他们是押送俘虏和抢夺来的物资的。

整个队伍规模并不大,有三十人左右,三辆大车,用牛拉着,上面是各种东西,有粮食,家具物品,押送的匈奴兵一共15个。

但俘虏,全都是女人,被用绳索一个接一个的串起来赶着走,看那服饰,就是高顺也能明白都是汉人。

他开始想起来自己曾经看过的那些历史上匈奴人劫掠的资料了,好东西都抢走,男人都杀了,女人都带走,这就是他们的习惯。

“黑娃,把你的弓箭给我!”高顺直接吩咐,没有商量的意思。

“啊,高公子,您要干啥,这么多人,打不过!”黑娃劝解,其实他也气发疯。

“放心,我有把握!”高顺不容分说。

高顺冷笑:“哼,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要看能不能打得过才出手的!”

“拿来!”


大战进行到现在,也有一炷香时间,按照骑兵的速度,应该也快赶过来了,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里面还有小头目组织力量反扑。

果然,等他们刚刚全面防守,就有上百人冲杀了过来,不过此刻他他们全面防守,已经不再惧怕。

三十多名剩余士兵中,只有五名会射箭,反而19名护卫中,竟然有13名会射箭,都纷纷捡起原本那些弓手的弓箭远程防御。

一时间箭雨如蝗,将冲击过来的敌人接连射杀二十多人,直接震慑住了所有人,不敢再冲。

一炷香时间后,他们进来的谷口出,传来一阵地面震颤的声音,高顺终于松了一口气,援军到了!

果然,下一刻,一声爆喝响起:“九原吕布在此,胆敢抗拒者死!”

这一声爆喝,直接击溃了所有人的心理防线,纷纷抱头鼠窜。

在这塞外,吕布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根本无人能升起对抗的心思,看看那黑压压的大军,哪里有半分战意,转头纷纷逃窜。

不过这一处山坳本就不大,吕布一声令下,骑兵分出五队,很快封锁了所有出口,其他人都是直接朝这边小院冲来,但凡有人阻挡,一概击杀。

“高兄弟,今日大胜,你为头功!”吕布大笑夸赞道。

高顺抱拳道:“多谢吕都尉,不知道可有医匠,这里人人带伤,还希望为他们赶紧包扎一下。”

吕布摇头:“些许厮杀,又不是大战,不曾带医匠,且去休息,待清理完,回了九原城再说。”

高顺心里很不舒服,再次道:“那可否让我先带他们会九原城中救治一下,若是再拖下去,有几个可能会性命不保!”

吕布明显不放在心上,笑着道:“高兄弟,你就是心太软了,看来还是打仗太少的缘故。打仗哪有不死人的,若是死了,也是他运道不济,回头给上他家人抚恤就是了。”

高顺心中发寒,吕布竟然如此漠视给自己出生入死的士兵,这让他难以接受。

高顺作为特种兵,自然懂得急救,可是这需要药品啊,没有药品,他也是无能为力,只能暂时包扎。

之前他让牛二查看,最终救回来8个人,其中3人重伤,若是不及时救治,必然只能一死。

虽然不是他的部下,但毕竟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而且是为汉人守护边疆的铁血战士,他真不想让这些人死掉一个。

不到一盏茶功夫,山坳里的人全部被俘虏,不论男女,被赶到了小院前面的空地上,而吕布也找到了粮食和魏兴的藏宝库。

“吕都尉,我这里之前招降了十几名士兵,他们有些家人在此处,可否让他们去带出来?”高顺救不了重伤的士兵,只能再想办法为自己的亲卫考虑一下。

对于这个,吕布倒是不在意,摆摆手道:“可以,你让他们去找人,带出来不算俘虏,以后算你的人。”

这等于将这些人当成了奴隶送给了高顺,同时也将这些人的生存补给等问题直接扔给了他。

高顺没有再说什么,转头告知众人:“去吧,去把你们的亲人和朋友带出来!”

高顺故意提到了朋友这个词,也就告诉他们,可以在他们亲人之外,带一些他们认为可以救的人回来,毕竟若是做了俘虏,那是生是死就真不好说了,就算带回去,也必定被当成奴隶对待,命运悲惨。

等到其他人都走了高顺发现木黎却是没有离去,只是用破衣服简单包扎了一下就站在了他的身后做起了警戒。


“你是说以前每年这个时候出战都不是作战,都只是出去转一圈?”高顺目瞪口呆。

马江点点头:“是啊,因为到处是积雪,草原上又没有障碍,老远就被发现了,想追也难,伏击又不行,只能远远震慑一下,让鲜卑鞑子知道官军在盯着他们。”

高顺脸色一黑,这个情况他还真的不知道。

难怪那些家伙兴趣不高,出去晃一圈又没战功,还不如在城里烤火喝酒。

高顺却是眼睛微眯,淡淡道:“既然长久以来这个时候官军出战都是走个过场,那是不是鲜卑鞑子也知道这个情况?”

“那是当然!所以,那些鲜卑鞑子才敢于靠近九原城30里甚至20里范围借道渡河南下,只要官军一出现,他们就会立即远遁。”旁边骁骑卫队副程飞虎也说道。

“那他们劫掠之后返回,一般会从什么地方渡河?”高顺却是眼睛发亮。

“一般会在九原城外50里外,不过他们也很小心,担心被截杀,都会选择在白天行军,晚上都会找地方宿营!”马江补充道。

“这样啊!”高顺沉吟。

“军侯,你难道打算袭杀鲜卑鞑子?可我们全部人马才百人,这……”马江等人都被吓了一跳。

高顺看着众人,表情严肃起来:“事在人为!别人觉得不行,难道我们也不行?或者说你们只想永远就做一个队正队副?”

众人沉默。

高顺接着道:“我们现在的确是只有百人,但我刚来九原城的时候还是孤身一人,既然有了百人队,那日后必然就会有千人队,万人队!

而你们也不要总把自己当成一个大头兵。

记住,你们都是种子!你们今日是队正队副、或者只是一名小兵,但日后,谁说就不是一名统率大军的统率?

所以,在征战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的进步,为将来做一名合格的统率做好准备,因为的高顺的队伍中,不容许滥竽充数的人存在!

征战中,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你们的伙伴,他们都是跟我们并肩作战的兄弟,关键时刻会为我们挡住背后的冷箭和攻击,救我们一命!”

高顺也无奈,这个时代,没有国家的概念,而他对于这个行将就木的大汉朝廷也并无太多归属感,他只想保护这些百姓。

因此,他只能用生命唤起这些人心底的正义感,来凝聚部队的向心力。

听到这一席话,不光是马江、程飞虎,就是查木涵、石川等人也都是眼睛发亮。

高顺略微沉吟片刻,陡然喝道:“传令,让金鹰卫郑福来见我!”

传令兵顿时转身策马离去,这还是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时代救的黑娃那14个人中的。

当初建立四大营,人员不足,招兵的时候这几个家伙也报名了,毕竟离开了高顺的院子,他们生活立刻简单起来,也是为了讨口饭吃。

不过他们原本就是普通百姓,没多少实力,最终,高顺将他们编入传令兵,不属于100人序列,总共六人,此次出来带了3人。

“公子,您找我?”阿福一身皮甲,满脸喜色。

高顺看着他,表情严肃:“阿福,训练了你们整整一个冬天,现在也该到了检测你们能力的时候了,空口白牙没任何卵用,我要看到结果。现在,我命令你,向前探查,探明前方三十里范围里的情况!”

“诺!”

不到几个呼吸时间,14骑便呼啸离去。

高顺带队稍微减缓速度,节省马力。


半个时辰后,前方一骑狂奔而来,来到近前也不下马,直接拱手禀报:“禀报军侯,前方十五里发现鲜卑鞑子踪迹,根据马蹄印可以判定,对方是往南去了,而且积雪散乱,还没有凝结的迹象,过去时间应该不足一个时辰。”

高顺点点头:“好,我们今天就干一票大的!前方带路,传令,全队全速前进!”

大家都是骑马,十五里的路程眨眼就到。

高顺都不用细看,这积雪上有很清晰的一队马蹄印,一路向南而去。

若是其他季节,想要从这草地上判断敌人的踪迹至少要花费点功夫,不过现在很容易,这就是雪地的好处。

这个时候,金鹰卫其他人也策马回来,郑福向高顺抱拳道:“公子,前方十里外还有一队鲜卑人骑兵走过的痕迹,根据马蹄印判断,那边总共有大约两百战马,骑兵人数大约是100人,,跟这边差不多。”

高顺自然不懂得如何从马蹄印判断数量,但是这里可是有三名老兵,还有四名鲜卑本族人,很清楚情况。

马江解释道:“鲜卑人一般劫掠的话,都是一人两匹马,这样不但可以轮换骑马,不但提高了行动速度,还让战马有时间恢复体力。另外,一旦有收获,他们还可以用多余的战马驼运劫掠来的东西。”

高顺忽然想起来自己最早击杀的那批人,当时他叫匈奴人,也是根据胡从那些人的说法来看待的,但现在又有鲜卑人,他说实话,还真分不清两者。

于是问道:“那为何我之前斩杀的匈奴人怎么都是单人单马?”

这个问题,显然有些无知了,顿时他就感觉到了大部分人的奇异目光,虽然不是鄙视,但也很让人尴尬。

好在马江此人很有些眼色,赶紧说道:“军侯出山时间不久,大概是不知,早在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匈奴就分裂为南北两部,北匈奴远遁漠北,而南匈奴则是投降了大汉朝,被安置在河套地区生活,一方面为大汉朝养马和守护边疆,一方面也受到大汉朝援助和庇护。但如今朝廷宦官外戚干政,管束就松懈了,南匈奴也开始时常劫掠汉民,鲜卑也是。

不过因为河套毕竟距离此处不远,他们很快就能返回,一般不需要单人双马,鲜卑势力都在阴山以北,路途遥远,因此一般都会单人双马。

上次军侯击杀的一小队匈奴兵应该是被留下押送劫掠收获的,毕竟他们大队人马就在前面不远,加上距离河套已经不远,防备心不强,只是他们运气不好撞上了军侯。”

高顺这才恍然,原来是这么回事,看来自己的运气还真是好啊,也算是那些女人的运气不错,不然遇上了大队人马,就是自己有心也救不了。

“这么说来是南匈奴又有了不轨之心?”高顺陡然目光发寒。

众人默然,朝廷腐败,边民便遭殃了,也正是因此,朔州城才会被匈奴人攻打,但时至今日,朝廷依然没有发兵平定,可见朝廷混乱已经到了什么程度。

高顺目光森然,冷声道:“虽然朔州那边匈奴我们平定不了,鲜卑大队人马我们也灭杀不了,但小队人马还是可以的。传令,跟着这一路鲜卑人的足迹南下,金鹰卫前方探查!鲜卑人不是有战马嘛,那咱们也弄个一人双马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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